中國銀聯 4 月 1 日發公告稱與微信支付已完成系統對接。即日起,中國銀聯面向收單機構提供微信支付條碼支付業務接入測試服務,各收單機構可登陸銀聯開放平臺獲取相關文檔,根據中國銀聯和微信支付的指引分批接入。
據悉,銀聯與微信支付(財付通)簽署了合作協議,已實現光大銀行、通聯支付、銀聯商務三家收單機構的微信支付聯機交易調通,生產驗證完成,實現了業務成功投產。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財付通與銀聯開展基于條碼支付業務的合作,清算轉接服務由銀聯等清算組織來提供。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此次合并不會帶來太多的改變。可見變化應該就是在收到的銀行賬單上,部分微信支付的條目后面會帶上“中國銀聯”的字樣。
對于收單機構而言,其受理微信支付條碼支付業務的交易路徑會發生改變,即由每個收單機構分別對接微信的模式調整為各收單機構對接銀聯,銀聯擔任唯一中轉站,再對接微信支付,轉接交易并清算資金。這意味著過去微信支付直接與銀行對接的情況將不復存在。
另外,銀聯的轉接清算模式業務流程是收單-轉接-清算,涉及發卡機構、收單機構和轉接清算平臺三方,按照 7:2:1 的比例進行分成。此前在第三方直連銀行的情況下,銀行樂于為持有大額支付機構備付金的第三方減免一部分手續費。“斷直連”后,如果統一按照銀聯收費標準(0.6%),條碼支付成本將會比支付寶和微信自己處理(大多是 0.38%)有所提升。
微信此次接入銀聯,是響應去年 12 月央行發布的《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規范》明確指出,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必須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處理,實施時間為今年 4 月 1 日。
這一政策被金融界人士解讀為“斷直連”。據了解,條碼支付直連包括“發卡側直連”和“收單側直連”,此次銀聯與微信支付的合作,不涉及發卡側快捷支付業務,只將銀行在收單側對財付通條碼支付的受理業務納入銀聯網絡。
分析人士認為,在以往的直連模式下,資金流向難以溯源監控,存在較大風險。斷直連從反洗錢、反詐騙角度出發,可以提高交易的合法合規性。
另外,央行的統計數據顯示: 1 月末,備付金規模為 1237.57 億元,較去年末的 994.9 億元上漲了 242.67 億元;到了提額進程正式開啟的 2 月,這一數據飆到了 2202.35 億,較 1 月末上漲 964.8 億元。
銀聯內部的一份文件中曾透露,調研數據顯示,在線上支付業務中,非金融機構向銀行支付的實際手續費率平均僅為 0.1% 左右,大大低于銀聯網絡內 0.3%~0.55% 的價格水平。曾有數據顯示,因第三方機構結算繞轉銀聯,導致銀聯每年手續費損失約 30 億元。
因此斷直連的舉措,對于銀聯來說也是奪回主動權之舉。
這個故事里有一個有趣的細節。去年 8 月(這也是網聯成立的當月),央行發布《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規定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將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當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也要求支付寶、財付通等 45 家機構,簽署《網聯清算有限公司設立協議書》,要求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全部接入網聯,放棄以往的直連模式。
到了去年 12 月,央行發布了《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即 296 號文),《規范》中對于清算方的描述變成了“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受清算的情況被細化為“當銀行、支付機構開展的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具體實施時間也提到了今年 4 月 1 日。
這時候,清算方由獨一無二的網聯變成了“具備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這一松口給了銀聯入局機會;細節之二在于,清算內容有重疊之處,本來在現實支付場景中,線上線下的標準就很模糊,更不消說條碼支付業務也很難從網絡支付業務的范疇中被剝離開來;細節之三在于,限期從 6 月底提到了 4 月初。
面對新市場,網聯和銀聯顯然都在暗自較勁。去年 8 月才成立的網聯后發制人,先銀聯一步跑通了第一筆交易。3 月 31 日,由“渤海銀行”作為收單方發起的一筆 1.88 元的微信支付交易,“網聯清算有限公司”參與轉接,最終成功支付。
這筆 1.88 元的交易成行的前一天,網聯還發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入網聯渠道,其急迫心境可見一斑。網聯數據顯示,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網聯平臺已接入 343 家銀行、 105 家機構,擬接入 460 家銀行、 115 家機構,覆蓋 100% 支付賬戶;累計完成資金交易轉接清算突破 100 億筆,累計交易金額 2.83 萬億元。
另一邊,銀聯在一月份上線了與網聯功能相似的“無卡業務轉接清算平臺”。銀聯稱,該平臺已與包括 17 家全國性重點商業銀行、180 余家區域銀行在內的主要商業銀行完成聯網,是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
光大銀行、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紛紛“站隊”銀聯,微信支付亦在 4 月 1 日完成了與銀聯的對接。另外一份名為《微信與支付寶條碼支付業務接入銀聯平臺工作方案》的文件在網絡中流傳,關于其真假性銀聯與支付寶雙方均未表態。若文件為真,可以預見支付寶的收單業務也將接入銀聯。
按規定,一筆交易只能有一個清算方,那么選擇哪家清算機構,或者說如何分配清算關系將成為一個新的難題。
關于第三方支付機構到底是選擇網聯還是銀聯的問題,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條碼支付業務上,銀聯和網聯都可以做。”按照監管要求,支付機構必須接入網聯,同時也可以接入銀聯,“基于業務平穩過渡等角度考慮,一般會選擇同時接入兩家支付清算機構。”
另外,與銀聯 100% 國有資本的背景不同,網聯股東中還包括了支付寶、財付通等八家支付公司的參建和入股。而且網聯是純粹的清算機構,與第三方支付機構也沒有競爭關系;而銀聯既是清算機構又提供支付(比如它自己的二維碼掃碼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
最后,關于兩家給出的優惠策略,薛洪言對媒體透露稱,網聯運行初期暫不收取費用。另有媒體分析稱,銀聯顯然擁有更豐富的渠道資源。以微信支付為例,“接入銀聯系統之后,所有支持銀聯支付的收款方,將自動支持使用微信條形碼支付。”
關于微信支付可以自動利用銀聯支付線下基礎設施的說法,《好奇心日報》記者求證了微信支付發言人。對方表示,“我們不太愿意過多渲染這件事情。但是我可以告訴你,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題圖/visual 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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